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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內政部移民署「114學年度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計畫」公告受理案

說明: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4年11月14日新北教新字第1142316032號函轉內政部移民署114年11月13日移署移字第11401565942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重點摘述如下:

(一)受理及獲獎公告期間:

1、報名期間:自115年2月23日(星期一)至115年3月23日(星期一)於新住民及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系統(以下稱本系統,網址:https://sp.immigration.gov.tw)完成線上申請,並自系統列印具有流水編號之申請表(請務必簽名)及申請清冊後,併附相關佐證資料,於115年3月30日(星期一)前,郵寄至內政部移民署(10066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移民事務組沈專員)彙辦,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2、獲獎名單公告:預計115年5月底。

(二)申請對象:新住民及子女。

(三)核發獎項及金額:

1、核發獎項:包括新住民子女總統教育獎勵金、新住民子女特殊才能獎勵金、新住民及子女優秀及清寒獎(助)學金與新住民證照獎勵金。

2、核發金額:視申請獎項核予新臺幣(以下同)2,000元至5萬元不等獎助(勵)學金。

(四)報名方式:

1、申請「新住民子女總統教育獎勵金」、「新住民子女特殊才能獎勵金」、「新住民及子女優秀獎學金」及「新住民及子女清寒助學金」者,均須由「現就讀學校」至本系統申請。

2、申請「新住民證照獎勵金」者,須由「申請人」至本系統申請。

三、本系統於自115年2月23日(星期一)至115年3月23日(星期一)開放受理報名,請貴校推薦及鼓勵符合條件之新住民及子女踴躍報名,並依限完成線上報名與寄送申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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