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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生辦理轉學流程與說明

在校生/休學生辦理轉學說明  休學辦理

辦理轉學需攜帶其他學校錄取相關證明(如榜單、註冊單)方能辦理轉出
1.學籍異動(休轉復)家長或監護人均需陪同到校辦理
2.請於辦公時間到校辦理
 (1)父母雙方及學生親自辦理:申請書、父母雙方身分證件、學生身分證件。
 (2)父母單方及學生親自辦理:申請書委託書父母雙方身分證件、學生身分證件。
 (3)其他親屬陪同學生辦理申請書委託書父母雙方身分證件、戶口名簿、受委託人身分證件、學生身分證件。
 (4)單親(監護人)及學生親自辦理:申請書戶籍謄本(附監護權記事)、監護人與學生身分證件。
  (5)休學或轉到其他縣市就讀,必須繳回新北市數位學生證。
3.辦理轉出即移出學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轉回,請慎思。
4.攜帶1吋照片兩張,轉出證明需加蓋校印,需5-7個工作天。
5.各校轉學資訊:請查詢全國轉學資訊網
6.校內轉科、轉部,均依轉學考流程辦理,沒有簡章與缺額即無辦理,無需電聯詢問。
7.本校轉學考資訊
8.學籍轉出為學生就學重要權益,洽辦時請攜帶「轉入」學校連絡人電話供學校確認。
9.轉學至他校,務必請他校回傳轉學生轉入答覆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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