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生休學辦理
在校生休學辦理
一、辦理休學等學籍異動準備文件:
※學籍異動:家長或監護人均需陪同到校辦理
(1)父母雙方及學生親自辦理:申請書、父母雙方身分證件、學生身分證件、退費收據。
(2)父母單方及學生親自辦理:申請書、委託書、父母雙方身分證件、學生身分證件、退費收據。
(3)其他親屬陪同學生辦理:申請書、委託書、父母雙方身分證件、戶口名簿、受委託人身分證件、學生身分證件、退費收據。
(4)單親(監護人)及學生親自辦理:申請書、戶籍謄本(附監護權記事)、監護人與學生身分證件、退費收據。
(5)辦理放棄學籍:申請書、委託書(若父母單方親自辦理)、戶籍謄本附監護權記事(若單親監護人)、父母雙方身分證件、學生身分證件、退費收據。
(6)休學必須繳回新北市數位學生證。
二、辦理時間與流程:
(1)依上述說明由家長或監護人或其他親屬陪同辦理。
(2)填寫相關文件並至各處室核章。
(3)辦理時間:每日9點至16時,請避免於中午時間洽辦。
(4)學籍異動諮詢分機204
三、休學辦理注意事項:
(1)請務必通知導師於中途離校系統填報辦理休學
(2)學校會主動寄送休學證明書,並簡訊或電話通知休學生辦理復學。
(3)休學期間如有通訊地址異動、手機電話異動請主動告知校方。
(4)未通知校方更動聯絡方式而未取得復學通知應自行負責。
(5)休學與復學生請詳閱學費、學分等各項權益說明。
(6)重補修辦理說明、高三休學(無法當年度升學說明)。
四、相關法規閱讀:
(1)學籍權益:高級中等學校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
(2)畢業資格、學習權益: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
(3)免學費權益: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費實施要點
(4)報名升學考試與入學資格: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