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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宜蘭縣115年第2次中等以上學校優秀學生獎學金(需設籍宜蘭縣)

說明: 

一、申請期限:本學期申請自115年9月1日起至9月20日止

二、申請資格:

(一)設籍宜蘭縣,並在國內大學、獨立院校、專科學校及高中(職)校之學生(不含夜校、補校、研究所、實習生、在職進修及空中大學之學生)。

(二)學業平均成績、操性成績需80分以上,如無操行量化成績者,需檢附無申誡(警告)以上懲處之成績單以資證明。

(三)高中(職)、五專、大學(含二專、二技、四技)一年級新生於第二學期起始可申請,畢業當學期成績不得申請。

(四)專科學校五專制,一、二、三年級學生屬高中組,四、五年級學生屬大專組。

三、申請方式:

(一)該獎學金僅開放網路申請(以其他方式申請者,不予受理),請至該府教育資訊網(http://www.ilc.edu.tw)-全文檢索輸入獎學金申請(首頁右側)或至http://rff.ilc.edu.tw/prise/網址登錄申請。

(二)開放網路申請日期為115年9月1日起至9月20日下午5時止。

(三)申請該獎學金倘無法提供本人郵局帳戶,請提供直系親屬(如父、母、祖父、祖母)帳戶,須另簽立切結書一併上傳並將紙本「撥入他人帳戶切結書」正本寄出,餘詳細申請方式請參考獎學金申請注意事項。

四、申請後請主動上網查看審核情形以免影響自身權益,經複核後,錄取名單公告於該府教育處網站及獎學金網路申請頁面,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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