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招生】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等學校一般類科報到事宜
發佈日期 :
2026-07-07
資訊群組 :
教務處
115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等學校一般類科報到事宜
- 招生相關規定請詳見招生簡章(新北市115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等學校一般類科簡章)。
- 報到日期:115年7月9日(星期四)上午09:00-12:00,逾期未完成報到手續者,視同放棄本安置管道之入學資格。
- 報到地點:本校活動中心 (請至各錄取科進行報到)
- 報到攜帶文件:
- 身分相關證件(身分證、健保卡等;若本人或家長無法前來報到,請被委託人攜帶證明文件並填寫入學委託書)。
- 國中畢業證書或同等學力證明正本/如尚未取得學歷證件者,需繳交適性輔導安置一般類科報到切結書。
- 鑑輔會資格證明正本。
- 逾時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 報到前請先填寫新生資料表單(https://forms.gle/5WDZKHkUrsWxVueY6),
QR code 如下,填寫完畢並截圖,報到時須出示。

- 115學年度第一學期學雜費減免及就學費用補助申請:
有需申請的同學,請於報到時填寫雜費減免及就學費用補助申請單於報到後繳交至諮詢台。
- 報到流程如下:
- 到活動中心請至學習中心櫃台報到。。
- 填寫完新生資料表單並截圖出示(若無截圖亦可至填寫信箱收信出示填寫證明)。
- 出示身分相關證件。
- 繳交畢業證書(若無則須繳交未取得畢業證書切結書)。
- 確認報到名單上個人資料無誤並簽名。
- 至諮詢台繳交學雜費減免申請表(若無身分則免)。
- 完成報到。
- 詳細報到事宜請參考「招生與入學諮詢」專區。
- 各項報到相關文件請參考附件。
- 錄取且已完成報到者,如欲放棄錄取資格:已至安置學校報到者,如欲循其他管道就學,須填妥「報到後放棄安置資格聲明書」(簡章附表九)放棄安置結果,於115年7月13日(星期一)下午4時前親送至本校教務處註冊組,恕不接受通訊或傳真方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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