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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特殊展能市長獎】特殊展能市長獎評選4/28截止收件

114學年度畢業生特殊展能市長獎評選作業說明

  1. 依據:新北市三重區三重高級商工職業學校114學年度畢業生特殊展能市長獎評選實施計畫
  2. 申請人資格:
  1. 本校應屆畢業生,每班至多2人為候選人。
  2. 在學期間於語文、科學、才藝、技能、體育、創作、社團活動、敬師孝親、服務學習、助人義行、其他有具體事蹟表現傑出者。
  3. 名額:日校8名、進修部1名,合計9名。
  1. 評選作業時程:
  1. 填寫申請表:證明文件交由導師初審後,申請者繳交申請表需檢附無警告以上之獎懲證明相關獎狀與證書影本,正本由註冊組現場確認無誤後退還。
  1. 代表本校對外參加比賽之獎狀(或獎盃、獎牌等)。
  2. 政府機關主(委)辦或經政府主管機關立案核可之法人組織(財團法人、社團法人)舉辦之各項競賽所獲之獎狀(或獎盃、獎牌等)。
  3. 全國性、全市性舉辦之各項競賽所獲之獎狀(或獎盃、獎牌等)。
  4. 為突顯設置特殊展能市長獎的用意,並與學習卓越市長獎作區隔,「學期成績優良獎、考試成績(如法律常識、英文字彙)」等學習成績獎項不予計分。
  1. 申請表於115年4月28日(二)16:10 前繳回教務處辦理審查。
  1. 審查後依會議決議於115年5月6日(三)公告正備取名單。
  2. 積分採計依實施計畫審查,由審查委員依一致標準公開辦理審查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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