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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學年度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發給優秀原住民學生獎學金-「特殊才藝優秀獎學金」申辦作業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發給優秀原住民學生獎學金要點」暨114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發給優秀原住民學生獎學金實施計畫及國教署115年3月4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55700625號函辦理。

二、申請資格:

(一)就讀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具原住民身分學生。

(二)同一學期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構)或公營事業單位發給之原住民學生獎學金者。

(三)改過、銷過或功過相抵後,無受小過以上之處分。

三、特殊才藝優秀獎學金獎勵基準:

(一)個人特殊才藝優秀獎學金:

1、具有語文、科學競賽、創意競賽、音樂、美術、舞蹈、體育、技藝或其他特殊才藝,最近一年參加教育部各司、處或國教署舉辦之全國性個人才藝競賽獲獎者。

2、符合以上資格之學生得申請獎學金,第1名新臺幣(以下同)1萬元,第2名8,000元,第3名5,000元,第4至6名或佳作3,000元。

(二)團體賽特殊才藝獎學金:

1、具有語文、科學競賽、創意競賽、音樂、美術、舞蹈、體育、技藝或其他特殊才藝,最近一年參加教育部各司、處或國教署舉辦之團體才藝競賽,獲團體獎前三名者。

2、符合以上資格之學生得依下列團體賽人數核算個人獎學金:

(1)競賽成隊人數2至10人,個人獎學金5,000元。

(2)競賽成隊人數11至20人,個人獎學金2,500元。

(3)競賽成隊人數21至30人,個人獎學金2,000元。

(4)競賽成隊人數31人以上者,個人獎學金1,500元。

四、申請方式:請至校務系統填報。

(一)高級中等學校(高中職)階段:

1、填報系統問題:請洽本局中等教育科陳登俞先生,電話:(02)29603456分機2662。

2、其他獎學金申請問題:請洽樹林高中許組長,電話:(02)86852011分機4405。

五、檢附「本獎學金要點」、「申請書、申請合格名冊」及「注意事項及常見問題」(附件1至3)各1份。

※申請注意事項:

1.本項獎學金審查獲獎期間為114年4月16日至 115年4月15日,非在此期間參加教育部各司、處國教署舉辦之全國性競賽獲獎者請勿送件。

2.已申請原住民優秀獎學金、有受小過以上之處分者無法申請。

申請表件及辦法請參閱附件

本校收件截止日:115年4月17日(五)下午5時整,請於期限前備齊資料繳至教務處註冊組,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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