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財團法人新北市私立聖保祿修女會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清寒學生獎助學金申請案
說明:
一、依據本會聖保祿清寒獎助學金辦法辦理。
二、凡符設籍新北市市民,家境清寒且在校學期平均成績達 70分以上者,均可提出申請(在職生、公費生、推廣班進修班及研究生除外),申請辦法詳參閱附件「聖保祿清 獎助學金辦法」。
三、旨揭申請須由學校統一辦理,恕不受理個人信件,申請時間為115年4月30日前,以郵戳為憑。
四、隨文檢附本會『聖保祿清寒獎助學金辦法及申請書』。
五、每所國中限申請2名、高中(職) 限申請2名、大學及五專生限申請1名,相關連絡事宜請洽詢白康王民小姐,電話:03-3613141分機6724。
申請表件及辦法請參閱附件及官網
本校收件截止日:115年4月24日(五)下午5時整,請於期限前備齊資料繳至教務處註冊組,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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