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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115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簡章」暨應屆畢業生團報事宜,請參閱。

說明:
一、旨揭簡章業經教育部114年10月14日臺教學(四)字第1142804599號函核定在案。

二、甄試報名日期為114年11月25日至12月8日止,應屆畢業生統一請學校團體報名,並以學校特教業務承辦人(如:特教組組長)作為聯繫窗口報名,操作說明及相關提醒請詳閱附件。
三、持鑑輔會證明者,提醒如下:

 (一)「學習障礙類」考生僅能持鑑輔會證明報考。

 (二)五專轉學至高級中等學校就讀者,若持鑑輔會證明報考,應為轉學後高中職學校提報之鑑定證明,不得持五專就讀時期所取得之證明報考。

 (三)高中職就學期間,若申請放棄特殊教育學生身分者(已繳回鑑輔會證明),不得持該證明影本報考本甄試。

四、本學年度起新增「簡訊通知成績服務」,考生可於報名時勾選此服務,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委員會將於成績公布當日,發送成績簡訊,若設定拒收企業簡訊,將無法收到簡訊通知,詳情請參閱簡章。

五、檢附旨揭簡章、相關說明及問與答(含視障好讀版)各1份。
六、甄試相關規定請詳閱簡章內容並留意甄試網頁最新消息。網址:
https://cis.ncu.edu.tw/EnableSys/
七、如有相關問題,請洽
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委員會詢問。聯絡電話:(03)4227151轉57148、57149、57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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