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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學辦理說明

復學辦理說明
1.學校寄發復學通知書(依辦理休學時留存之通訊地、通訊資料連繫)
2.特別注意事項:

   (1)持復學通知書,於通知書截止日前到校辦理復學申請
   (2)未通知校方更動聯絡方式而未取得復學通知應自行負責
   (3)休學未滿一年辦理復學(即提早復學),應於開學前三週主動到校辦理
3.復學應攜帶文件:復學通知書、身分證、填寫申請書
4.於上班時間到校辦理,避免於中午、四點半後辦理
5.相關法規閱讀:
   (1)學籍權益:
高級中等學校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
   (2)學分抵免辦法:
三重商工學生學分抵免作業實施要點
   (3)畢業資格、學習權益:
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
   (4)學費差額補助權益: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費實施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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