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第2學期生活競賽期末總成績(三年級)--得獎班級導師如需增刪獎懲名單,請於5/27前將名單送學務處生輔組核備-逾期不予受理
一、成績請詳附件1
二、依據本校學生生活榮譽競賽實施辦法-五、成績評定- 三規定-上述獎勵與懲罰各班導師可針對班上特別優良與較差同學予以增刪,將名單送至生輔組核備,排除在獎勵與懲罰名單外,唯名額不得超過該班級總人數四分之一。
三、導師如有上述需求,請填寫附件2所附表單(請針對”各項獎懲”填寫)
四、填寫範例請參考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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