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各高級中等學校應確實落實學生學業成績評量之命題及審題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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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學校實施學生學業成績評量具備專業性、診斷性、公平性、規範性及保密性,請各校依下列原則辦理:
(一)命題原則:
1.依據教學計畫及實際授課進度命題,不得超出教學範圍,並兼顧各單元教學重點。
2.命題內容應涵蓋不同認知層次,並注意試題難易度、鑑別度及配分合理性,以維持評量效度。
3.命題時應避免直接引用坊間參考書、題庫、考古題或他校試題,以維護評量之公平與公正。
4.試題敘述應清楚明確,符合學生認知程度,並避免涉及性別、族群歧視或其他不當、具爭議性之內容。
5.另為落實性別平等教育精神,請參酌「國家教育研究院教科書研究中心審定本教科用書性別平等教育檢視指標」之概念,於命題及相關教育活動中避免性別刻板印象、性別偏差失衡、性別經驗隱藏、性別用語偏頗及性別資訊零碎等情形,使教材與評量試題符合性別平等原則。
(二)審題原則:
1.檢核試題是否符合教學進度與命題範圍,並確認題意、選項、配分及格式之正確性。
2.評估試題整體難易度、題數及作答時間之適切性,並確認附圖或資料清晰可判讀。
3.透過審查及處理機制,避免具爭議之試題,以兼顧命題相關原則。
(三)迴避與保密原則:
1.教師如有子女就讀同校者,應迴避擔任其子女就讀年級之命題及審題工作,以避免評量公正性受質疑。
2.命題或審題教師如有其他可能影響評量公平性之情形,應主動向學校行政單位說明並配合調整。
3.因師資限制無法完全迴避命題及審題工作時,仍應秉持專業倫理,確保評量公平與客觀。
4.命題教師、審題教師及相關行政人員應妥善保存試題資料,確實落實試題保密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