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校教務處充實行政人力職缺徵才簡章
人員區分:其他非編制人員
官等職等:280薪點,薪資38,948元(含勞健保)
名額:1名
性別:不拘
地點:新北市立三重商工教務處
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熟悉電腦操作(Word、Excel、Powerpoint、E-mail等)、具文書處理能力,且品行端正、工作認真負責、有服務熱忱、無不良嗜好者。
三、不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28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僱用後發現其於任用前已有本條各款情事之一者,應撤銷僱用)
工作項目:
一、協助教務處行政業務。
二、協助執行學校專案計畫與活動。
三、學校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自即日起至114年 10月 9 日(星期四)止,以郵戳為憑,備齊應繳證件以掛號郵寄新北市三重區中正北路163號人事室收(信封請註記”應徵編制外行政人力專案計畫約僱行政助理人員”),逾期恕不受理。查詢電話: 02-2980-7011或02-2971-5606分機120~122。
二、報名應繳表件(檢具下列證明文件,請用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
(一)甄選報名表簡要自述【如附件】。(請黏貼最近三個月內正面半身相片1張)、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具結書。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大學及以上學歷證件。
(四)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女性免附)
(五)相關經歷證件或專長證明書。(無者免附)
三、甄選方式:合於初審條件者另行擇優通知面試,必要時進行電腦實作測試,不合者恕不通知,所附資料如需返還,請附回郵信封。
四、錄取通知:經甄選錄取者,由本校個別通知,並公告於校網(網址:http://www.scvs.ntpc.edu.tw。)
五、其他事項:
(一)所繳證件如有不實,除取消甄選資格外,如涉及刑責應由應試者負責。
(二)僱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未獲續僱時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任或任何救助。
(三)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官等職等:280薪點,薪資38,948元(含勞健保)
名額:1名
性別:不拘
地點:新北市立三重商工教務處
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熟悉電腦操作(Word、Excel、Powerpoint、E-mail等)、具文書處理能力,且品行端正、工作認真負責、有服務熱忱、無不良嗜好者。
三、不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28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僱用後發現其於任用前已有本條各款情事之一者,應撤銷僱用)
工作項目:
一、協助教務處行政業務。
二、協助執行學校專案計畫與活動。
三、學校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自即日起至114年 10月 9 日(星期四)止,以郵戳為憑,備齊應繳證件以掛號郵寄新北市三重區中正北路163號人事室收(信封請註記”應徵編制外行政人力專案計畫約僱行政助理人員”),逾期恕不受理。查詢電話: 02-2980-7011或02-2971-5606分機120~122。
二、報名應繳表件(檢具下列證明文件,請用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
(一)甄選報名表簡要自述【如附件】。(請黏貼最近三個月內正面半身相片1張)、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具結書。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大學及以上學歷證件。
(四)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女性免附)
(五)相關經歷證件或專長證明書。(無者免附)
三、甄選方式:合於初審條件者另行擇優通知面試,必要時進行電腦實作測試,不合者恕不通知,所附資料如需返還,請附回郵信封。
四、錄取通知:經甄選錄取者,由本校個別通知,並公告於校網(網址:http://www.scvs.ntpc.edu.tw。)
五、其他事項:
(一)所繳證件如有不實,除取消甄選資格外,如涉及刑責應由應試者負責。
(二)僱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未獲續僱時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任或任何救助。
(三)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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