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0學年度第2學期子女教育補助請於111年3月11日前至人事室申請
發佈日期 :
2022-01-24
資訊群組 :
人事室
主旨:110學年度第2學期子女教育補助請於111年3月11日前至人事室申請。
說明:
一、為辦理110學年度第2學期子女教育補助費申請作業,本市公教人員(含技工、工友、駕駛),以及本府退休公教人員符合行政院106年7月3日院授人給字第10600502951號函規定得比照現職人員發給子女教育補助者,請依「子女教育補助表」相關規定,檢據向服務機關學校提出申請。
二、為避免申請人重複請領政府各類助學金,夫妻同為公教人員者,其子女教育補助應自行協調由一方申領,不得重複申請。
說明:
一、為辦理110學年度第2學期子女教育補助費申請作業,本市公教人員(含技工、工友、駕駛),以及本府退休公教人員符合行政院106年7月3日院授人給字第10600502951號函規定得比照現職人員發給子女教育補助者,請依「子女教育補助表」相關規定,檢據向服務機關學校提出申請。
二、為避免申請人重複請領政府各類助學金,夫妻同為公教人員者,其子女教育補助應自行協調由一方申領,不得重複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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