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升學注意事項】應屆畢業生升學注意事項
●110高三應屆畢業生升學注意事項●
| 招生管道 | 招生簡章 | 日程表 | 考生作業系統 | 委員會網站 | 校網公告 | 選才量尺 |
| 技專登記分發 | 登分簡章 | 登分日程 | 登分考生系統 | 登分專網 | 登分 | 統測(最後入學管道) |
| 技專甄選入學 | 甄選簡章 | 甄選日程 | 甄選考生系統 | 甄選專網 | 甄選 | 統測、學習歷程檔案、面試 |
| 技專技優甄審 | 技優簡章 | 技優日程 | 技優考生系統 | 技優專網 | 技優 | 學習歷程檔案、面試 |
| 技專特殊選才 | 特選簡章 | 特選日程 | 特選考生系統 | 特選專網 | 特選 | 需符合各校系報名資格 |
| 技專繁星計畫 | 校內繁星 | 繁星日程 | 繁星考生系統 | 繁星專網 | 繁星 | 學校審查後推薦名單 |
| 技專申請入學 | 技專申請 | 技專申請 | 技專申請系統 | 技專申請 | 個別報名 | (限體育班)學測、歷程檔案 |
| 大學申請入學 | 申請簡章 | 申請日程 | 網路報名系統 | 申請專網 | 個別報名 | 學測(英聽)、學習歷程面試 |
| 大學登記分發 | 大學登分 | 大登日程 | 委員會網站 | 大學登分 | 個別報名 | 大學分科測驗與學測成績 |
| 各校獨招資訊(含北科北商進修部)、身障需求學生升學、體優生升學、升學重要資訊彙編 | ||||||
1.持有統測成績單,仍需報名各招生管道並分發方能入學
技專登記分發為最後入學管道,欲升學同學切記留意報名時程
2.升學管道重要期程與報名事項:
(1)學生自行辦理與報名:
A.技專:技專特殊選才、技優甄審與技優保送、技專甄選第二階段
B.大學:大學分科測驗、大學考試分發、大考中心
C.技專甄選一階篩選參考、技專登分錄取分數參考
D.技專甄選落點、技專登分落點、111人力銀行落點分析、大學生甘單app
(2)自行報名注意事項:
A.務必自行詳讀各管道簡章、重要時程表
B.務必確認完成考生作業系統報名程序並繳費完成
C.保留通行碼,通行碼遺失申請補發,請詳閱簡章申請補發說明
D.完成報名自行後依重要時程表自行上傳資料、繳費、登記志願序
3.升學管道請特別注意辦理時程:(點選連結空白,代表簡章尚未公告)
(1)技專:技優甄審時程表、技專甄選時程表、登分時程表、特殊選才、技專招生聯合會
(2)大學:考試分發時程表、大學申請入學、大學招生聯合會
4.考生應自行詳讀簡章,未能詳讀致錯失各項辦理與報名期程,應自行負責
(1)技專:技優甄審簡章、技專甄選簡章、技專登記分發簡章、技專特殊選才簡章
(2)大學:大學分科測驗、大學考試入學分發簡章
(3)其他獨招訊息:北科產訓、北科學優班、北商進修部招生簡章、產學攜手專班、雙軌旗艦計畫、產學訓合作專班
5.其他注意事項:
(1)凡參加技專招生委員會入學管道錄取後未辦理放棄,即無法參加其他入學管道
(如錄取技優甄審未辦理放棄,不得參加技專登記分發)
(2)技專招生委員會於正式報名前均有練習版可供考生練習報名,請多加利用
(3)依大學入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持有六學期成績單方能報考當年度大學,警示單
(4)請遵守學校出勤相關規範,因事曠課過多致無法如期取得畢業證書應自行負責,警示單
(5)參採學習歷程檔案招生管道,考生需自行依簡章規定至系統勾選釋出資料供各委員會使用
6.技專甄選備審資料準備指引、技專甄選二階備審資料準備參考影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