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招生,各高級中等學校上傳所屬報名學測(或術科)應屆畢業生之「第六學期修課紀錄(PDF檔)」相關作業案,詳如說明,請學測考生詳閱。
說明:
一、依114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招生簡章規定,高級中等學校應屆畢業生之第一至第五學期修課紀錄由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提供;各高級中等學校應於114年5月8日至5月9日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7時止,將所屬報名114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或術科考試)應屆畢業生之「第六學期修課紀錄(PDF檔)」上傳至甄選委員會。
二、第六學期修課紀錄(PDF檔)內容須包含:第六學期各學科(含必修及選修)成績及第六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且須蓋有教務處章戳(或浮水印)。
三、另,若遇有復學生、轉學(科)生、自學生者,因高中學習課程包含新舊課綱課程、轉學(科)或自學前後學制課程不同等因素,致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之修課紀錄不完整(小於五個學期),請於旨揭規定作業期間,上傳其高一至高三共六學期修課紀錄PDF檔
四、應屆畢業學測(或術科)考生應於114年5月12日至5月13日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9時止,至本會申請入學網站點選「審查資料上傳」,再點選「應屆畢業學測(或術科)考生查詢第六學期修課紀錄系統」選項,查詢就讀學校上傳之「第六學期修課紀錄(PDF檔)」;考生未於查詢期間內上網查詢或修課紀錄內容有誤而未及時向就讀學校反映,致影響個人第二階段甄試權益,考生應自行負責。
五、承上,貴校應於114年5月12日至5月14日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7時止,至本會申請入學網站高中作業資訊系統項下之「下載未查詢第六學期修課紀錄之學生名單」,下載所屬考生查詢回覆結果;上傳截止日後,第六學期修課紀錄將直接提供各受理申請之大學,如經學生反映學業成績有誤,應儘速查明,若確實有誤,應由就讀學校於 114 年 5 月 20 日前備文檢附更正後之修課紀錄至該生申請之大學並副知所屬教育主管機關。
六、其餘重要時程及相關規定請確實依113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招生簡章規定辦理。
七、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114申請入學網址:https://www.cac.edu.tw/apply114/index.ph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