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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為配合教育部實施「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其配套措施方案」,有關112學年度第2學期受理同仁申請子女教育補助事宜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書函以,為配合教育部實施「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其配套措施方案」,有關112學年度第2學期受理同仁申請子女教育補助事宜,請查照。
說明:教育部於112學年度第2學期已實施拉近方案,定額減免私立大專學生學雜費,每學期於註冊繳費單上扣1.75萬元,與子女教育補助無法重複請領,如申請人擇領子女教育補助
須將教育部扣減之1.75萬元退回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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