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注意事項】繳交牙科、視力檢查報告回條
●新生視力、牙科檢查單●
1.此項業務為保健中心業務(相關疑問請撥分機308)
2.注意事項:
(1)開學前完成,並於開學註冊當日繳交
(2)牙科回條、視檢回條由衛生股長收集後繳回保健室
(3)牙科如於一個內已由醫生診治,請牙醫師補填資料即可
(4)視力檢查注意事項:
●視力檢查需由眼科醫師診斷(診斷為醫師非眼鏡行驗光師)
●一個月內已由眼科醫師檢查,可回原來醫療院所由醫師補填資料
3.詳細說明:
(1)牙科檢查:
●根據中華民國牙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建議:每6個月至牙醫院所做口腔檢查
●齲齒是牙科常見的主要問題
●請家長陪同學生至牙科醫療院所做口腔的相關診療
(2)視力檢查:
●請勿到眼鏡行複診,視力檢查應由醫師診斷,非驗光師
●學生3C產品使用繁多,導致學生視力惡化快速
●暑假期間請陪同孩子至眼科診所看診,定期檢查視力狀況,並適度做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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